觀點大致可分為幾派:
絕對規律派、相對變化派、不可知論派、實用認知派。但無一例外,他們的論述都深深植根于洪荒傳統的感應、感悟、玄思、類比等思維模式,充滿了古樸的意象與模糊的邊界。
鎮元子靜靜聆聽,目光偶爾在某位發言者身上略有停留,但多數時候只是平靜無波,看不出喜怒,也未見特別贊許之色。
林然一直沉默地聽著,大腦卻在飛速運轉。
他發現,這些洪荒修士的思維模式,與他在現代科學教育下形成的認知方式,存在根本性的差異。
他們更擅長整體把握、意象關聯、感悟契合,而缺乏精確分析、邏輯推演、實驗驗證、數學模型構建等“工具”。
鎮元大仙的問題,本質上是在探討“自然規律的客觀性、可知性與可利用性”。而這,恰恰是現代科學的基本預設和成功基石!
一個大膽的想法,逐漸在他心中成型。
當又一位修士引用“天圓地方,道在其中”結束自已的論述后,場中暫時安靜下來。該發言的似乎都已發言,剩下的多是自覺見解不夠新穎或不敢獻丑。
鎮元子的目光,似無意地掃過尚未開口的少數幾人,包括林然。
祝融炎用胳膊肘悄悄碰了碰林然,低聲道:
“燭龍老弟,到你了!有啥說啥,別怕!”
林然深吸一口氣,向前邁出一步,對著石臺方向,再次拱手,聲音清晰而平穩地響起:
“散修燭龍,竊有所感,愿陳陋見,請大仙并諸位道友指正。”
他的開口,引來一些目光。
畢竟,之前發言者要么聲名在外,要么氣息強大,林然看起來并不起眼。
林然略作沉吟,組織著語言,試圖用洪荒修士能夠理解的方式,嫁接現代科學的核心理念:
“大仙所問‘常理’,晚輩以為,可稱之為‘天地萬物運行之法則’。”
他先定下一個相對“中性”的稱謂。
“晚輩淺見,此等法則,首先,是客觀存在的。無論吾等是否感知,是否言說,日月依舊升落,星辰依舊運行,水依舊潤下,火依舊炎上。它不依賴于任何生靈的意志或觀察而獨立存在。”
這是科學的客觀性原理。
此言一出,不少修士微微頷首,這與“天道至理,亙古不易”的觀點有相通之處。
“其次,”林然繼續道,話鋒微轉,“此等法則,是可知的,至少是部分可知的。吾等生靈,生于天地間,感于萬物,察于微末,漸能總結出一些反復出現的‘象’與‘序’。
例如,觀四季輪回,可總結寒暑交替之周期;察潮汐漲落,可發現其與日月位置之關聯。
此便是以吾等之‘知’,去觸及天地之‘法’。”
這是科學的可知論與歸納法雛形。
“然,”林然頓了頓,聲音提高了一些,引入關鍵的不同,
“晚輩認為,僅僅‘感知’、‘總結’、‘契合’尚且不夠。
欲更深地‘知’此法則,需有一種主動的‘問’與‘驗’。”
“問?” 有人低聲疑惑。
“正是。”林然目光掃過眾人,“譬如,吾見蘋果落地,不單接受‘物皆下落’之象,更可問:
為何下落?
下落之快慢與何有關?
物的下落速度都是一樣的么?
和下落之物是否有關系呢?
若無一物阻隔,是否永落不止?
此便是‘問’。”
“然后,吾可嘗試‘驗’之。
取不同重物,于同高處釋放,觀其是否同時落地?
或于不同高度釋放,測其落地所需時辰之差異?
或造一真空之境,觀物是否仍落?”
林然舉的例子雖簡單,卻引入了“實驗驗證”、“控制變量”的科學思想核心。
這對習慣于感悟天地大道的洪荒修士而言,是極其新穎甚至有些“瑣碎”、“匠氣”的思路。
“通過此等‘問’與‘驗’,吾等或許能發現,物體下落之快慢,似與其輕重無關,而與時間平方成正比;
或許能推想,有一種無形之力吸引萬物向地,其大小與物之質量及距離有關……”
林然小心翼翼地引入了“重力”、“加速度”、“萬有引力”的模糊概念,不敢說得太細太現代,只是勾勒出一種“可通過測量計算來描述規律”的可能性。
場中一片寂靜,許多修士皺起眉頭,在努力理解這種截然不同的思維路徑。
有人覺得小題大做,有人覺得偏離大道,但也有人眼中露出思索的光芒。
就在這時,坐在前方的龍族敖青開口:
“物的下落速度當然是不一樣的,重的東西下落自然快,輕的的東西下落自然慢,這還用問么?”
“這位道友所言差矣,我認為物的下落速度是一樣的,與輕重無關!”
林然搖頭,看向對方。
“怎么可能!”
“那道友可敢跟我一驗?”
“有何不敢!”
林然隨手從空間取出一塊黃金,又取出一個椅子,將椅子腿撇下,修成正方體,又將黃金用仙力熔煉成和木頭一樣大小的正方體,然后對著龍族敖青問道:“道友,這兩樣東西那個重?”
“當然是黃金了!”
“那如果同時從高處落下,你認為誰先落地?”
“廢話,肯定是黃金!”
“不,認為是同時落地!”
林然說著騰空而起,懸浮在空中,一手拿著黃金,一手拿著木頭同時松手。
當看到黃金和木頭同時落地后,場內有很多修士皆是面露震驚之色。
林然見自已的目的達到,便再次開口:
“這便是我說的驗!”
在場之人皆是點頭,只有龍族敖青的眼中閃過一絲怨毒。
林然看了一眼,鎮元子見其并無打斷之意,心神稍定,繼續闡述他最核心的、可能也是與洪荒觀念沖突最大的一點:
“晚輩認為,對此等法則的‘知’,其最終目的之一,或可在于‘用’。”
“此‘用’,非是逆天而行,強行改變大道。而是基于對法則的深刻理解,順勢而為,或創造特定條件,引動法則產生吾等所需之結果。”